编辑:
2017-05-04
七、录取办法
1.入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4、学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名单、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严格按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5、学生本人及推荐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801290972、18701166672、13521147923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监督电话:010-82317582
3、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热线:010-82199588
十、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招生专业说明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探索大类招生与培养,对招生专业设置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招生专业大类涵盖本科专业(类)说明如下:
1、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涵盖:材料类、自动化类、电气类、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生物医学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仪器类;
2、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涵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3、理科试验班类涵盖: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空间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招生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浙江考生)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 |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 | 物理、化学、生物 |
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 | 物理、化学、生物 |
理科试验班类 | 物理、化学、生物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不限 |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院校库栏目。
标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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